时间:2016-03-14 大 中 小 来源:阳泉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职业技能鉴定申报程序及申报条件
一、事项名称:职业技能鉴定申报程序及申报条件
二、设定依据:
1、《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
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晋劳社培【2001】67号《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资格条件补充规定》
三、申请条件
1、学徒工学徒期满,经各级各类培训机构毕业或结业,可申报初级。
2、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本工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或经中级职业资格培训,可申报中级;中专、技工学校、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直接申报中级。
3、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本工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或经过高级工培训,以及高级技工学校、高级职业技术教育专业班培训毕业,可申报高级。
4、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具备考评技师条件,可申报技师任职资格考评。
5、取得技师合格证书三年以上,且具备考评高级技师条件,可申报高级技师任职资格考评。
6、有特殊贡献或参加国家和省、地(市)级技术比武获得名次,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中级由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高级以上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不受间隔时间限制申报升级考核或技师、高级技师考评。
7、企业职工:(含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经批准由本单位组织参加考核鉴定的,对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者,本人在本工种(职业)连续工作年限可作为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资格条件。本人学徒期满,或经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培训毕业或结业,可申报初级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具有本工种连续七年以上工作经历,可申报中级工职业资格鉴定;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具有本工种连续十二年以上工作经历,可申报高级工职业资格鉴定。企业下岗职工仍从事本工种工作的,按上述规定执行。企业下岗工转岗从事新职业者,一律从初级逐级考起。
8、考虑到美容师、美发师、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保健按摩师等职业的特殊情况,本人学徒期满,或经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培训毕业或结业,可申报初级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在本工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可申报中级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在本工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可申报高级职业资格技能鉴定。
9、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具有本工种连续十年(含十年)以上工作经历,可申报中级职业资格鉴定,具有本工种连续十八年(含十八年)以上工作经历,可申报高级职业资格鉴定。
10、具有初中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具有本工种连续十五年(含十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可申报高级职业资格鉴定。
11、第9、第10条规定资格条件适用于1984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企业职工。
四、办理材料:
申报职业技能鉴定者,不论单位或个人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有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年限的证明;
3、本人的近期同底版1寸照片四张。
五、办理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南大街60号)
六、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七、联系电话:0353-2296866
八、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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